只招一人的职位,为何有两人进入体检?近日,天涯论坛贵州版块有网帖称,2011年贵州公务员招考体检出现违规现象,网帖直指贵州省人事厅和贵州省建设厅勾结,对公务员招考公然造假。
八、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七、资格复审
3月15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务员局了解到,2011年贵州共招考公务员(含人民警察)5285名。其中,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计划招考公务员3671名: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362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459名、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30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820名;全省省、市、县三级机关共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1614名: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719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69名、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726名。
究竟有没有这回事?昨天,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核实了网友反映的情况。贵州省公务员局负责人也作出了相应解释。
1、面试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微博)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相比2010年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3624名,2011年全省招考计划增加1661名,增长45.8%。
网友质疑:只招一人的职位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各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十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各市(州、地)面试考区设在各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据介绍,2011年的《招考简章》和招考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调整:
为何有两人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递补。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是放宽报考人员年龄限制。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4号)的文件精神,贵州省今年各招考职位类别对报考人员的年龄作了调整,均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3年3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论坛) (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011年8月2日,网友“522121sgw” 在天涯论坛贵州版块发布了一篇名为“有图,有真相贵州人事厅勾结建设厅公务员招考公然造假!!!”的帖子,称我省2011年4月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造假情况。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是加大定向招录基层服务人员力度。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文件规定,贵州省今年定向招考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631名,占全省招考计划的11.9%。基层服务项目指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合同期)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
“522121sgw”在帖子中称:在2011年4月份的招考中,建设厅“01”职位只招录一人,但是体检名单中却变成了两人。而在3月份公布的公务员招考简章里,明明显示的是按计划1:1体检。“现在体检两人,分明是公然造假。”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三是招考职位大部分不作专业限制。贵州省今年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招考职位共3219个,其中不限专业职位1477个,占45.9%。
在帖子的下面,“522121sgw”发布了两张截图:一张是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招考职位信息,用红笔标注出代码为“01”的职位招录一人。
2、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四是对特殊职位人员采用体检新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下简称《特殊标准》)的精神,贵州省今年公务员招考对特殊职位报考人员的体检按照《特殊标准》执行。《特殊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在身高、体重等方面有新的规定。此外,《特殊标准》中的所有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查。
另一张截图则是2011年7月27日贵州人事人才网等公布的体检名单,分别在第27行和第41行的位置上划了红线,标出两名考生钟某和高某都获得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1职位的体检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 “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是取消了除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外的其他加分项目。根据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今后贵州省在公务员招考中,除保留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政策外,不再实行其他加分政策。
网友“小小小坏”质疑:只招一人的职位,为何有两人进入体检?
九、体检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是网上资格初审作了调整。《招考简章》规定: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因此,提醒各招考单位资格审查人员要密切关注考生报名信息,并及时确认。
记者调查:两人相差5分
体检必须在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可依职责权限进行复查。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贵州省2011年公务员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7日至21日,笔试时间为4月24日。(杨静 林石)
总成绩排名均为第一
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贵州省2011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考公务员职位
记者调查了解到,该帖子发布的截图为真实的。这份体检人员名单显示,钟某和高某报考的单位均为“贵州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职位代码为“01”。从招考职位信息上发现,单位为“贵州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在“01”的职位上确实只招一人。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招考公务员录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随后,记者又从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查到,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也就是说,非警察类职位招一个,体检一个。”对此,贵州省公务员局一位负责人解释道。
十、考察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除非有笔试成绩和总成绩都一样的考生,但这样的概率极低。”上述负责人表示。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九、体检
记者随后在贵州人事人才网查询发现,钟某的排名总成绩为65.6分,高某的排名总成绩为60.3分。其中,两人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不一样。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必须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尽管两人相差5.3分,但两人的排名均为第一。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录单位报经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官方回应: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体检的两人报考的是不同职位
2、2008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贵州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下属单位还招了一个。”面对质疑,贵州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负责人称,这个下属单位是“贵州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政务中心”。由于体检表格只能填写22个字符,即11个汉字,所以“政务中心”就省略了。如此,便造成了贵州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只招一个,却有两人进入体检的误会。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 2010年5月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记者发现,正如该负责人所说,招考职位信息上一个单位是“贵州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 单位代码为“000007”;另一个单位是“贵州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政务中心”,单位代码为“000011”。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十、考察政审
该负责人称,钟某报考的是贵州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工作人员,而高某报考的则是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正是因为他们报的是不同职位,这也就解释了为何成绩不一致,都是排名第一的原因。”该负责人称。(舒刚 刘佑清)
6、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贵网)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报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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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截止到2010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2、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一)公示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8、截止到2012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二)录用审批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 [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考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市(州、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市(州、地)、县级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州、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濠7158官网,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十二、纪律监督
(一)公示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省直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0851-6822450(贵州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二)录用审批
省直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0851-6828077(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0851-589214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十三、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一)纪律监督
十四、在招录过程中,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媒体、网站上进行公布。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密切注意(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十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十六、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0851-5892143 省委组织部
附件1:
0851-6826549 贵州省公务员局
《贵州省2010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1、行政机关职位一览表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2、六大类机关职位一览表
0851-5837249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附件2:《贵州省2010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附件3:《贵州省2010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4:《贵州省2010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咨询电话一览表(工作时间)》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www.gzzzb.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详细情况请登录: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gzrs.gov.cn
附件:
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gzzzb.gov.cn
1.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贵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gzpta.gov.cn
2. 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贵 州 信 息港:http//www.gz163.cn
二○一二年
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重点登陆“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和“贵州信息港”,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网”。
五月十四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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